经济学院院长论坛-中国深化改革形势下的企业发展之路【嘉宾观点】黄继忠:国企改革的最终结果就是在市场中消失


   图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继忠教授在“中国深化经济改革的难点”分论坛发言。

  新浪财经讯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建院30周年活动于3月12日至4月27日举行。经济学院院长论坛于4月13日展开。图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继忠教授在“中国深化经济改革的难点”分论坛发言。

  以下为发言实录:

  黄继忠:我对企业问题没什么研究,今天早上准备了一点东西,是一个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观点,可能有偏激供大家讨论。我认为竞争中的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不相容的,我有三个理由来支持这个观点。

  一、国有企业存在我认为它本身就是市场不完善的表现,而且它与公平竞争是矛盾的,妨碍了公平竞争。我们现在观察漏洞,国有企业它总是和垄断相对应的,而且它这种垄断是一种行政垄断,不是竞争形成的垄断,竞争形成的垄断,还是有一些效率的。但是国有企业的垄断我们现在无法判断它的效率何在,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对于自由竞争是有妨碍的,这是一个方面,我们再看一下价格,国有企业的存在总是与非市场竞争价格相对应的,这种非市场价格表现得非常明显,在各个领域都可以发现。如果说我们衡量一个国家的完善程度,来选择一个指标的话,我是建议选择这样一个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完善程度,那就是市场形成的价格占全部价格的比重,来判断市场的完善程度,如果用这个指标来衡量的话,显然国有企业的非竞争价格的比重过大,妨碍了市场的完善。再从利益集团角度来看,目前每一个国有企业可能都是一个利益集团,而且现在有一种国有企业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全国性更庞大的利益集团的趋势,由于这种利益集团的存在,对于改革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另外是收入差异,国有企业存在的领域往往收益是很高的,收入很高的,在座的许多学生可能做过这方面的调查,从这几个方面来看,我认为国有企业的存在是市场不完善的表现,这是一个观点。

  二、国有企业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关于产权清晰的要求,我们知道市场要求市场上的组织产权清晰的,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产权清晰以后,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有效治理和监督,才能进行科学迅速的决策,才能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最基础的要求就是产权清晰,但是我们知道国有企业无法实现产权清晰,由于国有企业不能产权清晰,那么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我在辽宁省调查了一些国有企业,大概调查了六家,主要是电力部门的,包括电力公司,电厂,这些企业他们也有公司章程,也有治理机构,但是都是形同虚设的。由于这种治理机构是形同虚设的,内部监督有效性很差,所以我们采取了一个补救的办法,那就是聘用外部董事来补充,但是事实证明外部董事里很难实现有效的监督,所以说国有企业一个天生的由于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科学,一个天生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公肥私,损失浪费,制度性缺陷是无法克服的。
 
  另外是国有企业决策效率是很低下的,因为终极决策权往往都在国有企业。另外国有企业无法实现合理利益分配,比如国有企业与各级政府利润分成方面,现在我们已经提高到上限25%交给政府,但这是不是合理界限呢?值得探讨,总之我们以前国有企业的利润留成是非常非常高的,使得国有企业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国有企业高管的高薪,还有国有企业高福利,高收入,据说清华、北大的学生都愿意到大型国有企业就业,因为收入很高。

  三、国有企业违背了很多关于市场经济单一的要求,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企业是有单一盈利目标的,这是投资者最原始的动力,也是资源配置形成价格的最原始动力,但是国有企业不是单一的目标,是多元目标,比如宏观调控目标,就业的目标,安定团结的目标等等。国有企业不是单纯的以盈利为目标的,国有企业的这种目标是和市场经济的目标相悖的,所以不管国有企业无论现在发挥什么作用,从长期改革来看,国有企业应该是会在市场消失的。



(信息来源:新浪财经)